第575章 贴心的陆妍妍_农门长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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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章 贴心的陆妍妍

  陆妍妍满意的看着两道菜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一手端着一盆,走出了厨房。

  来到了路易斯等人所在的前厅。

  几人正坐在桌子上,悠闲的喝茶聊天。

  洛景阳和路易斯聊的最欢,不停的询问路易斯与大罗相关的事情。

  路易斯很有耐心的一一解答。

  关于自己的祖国,路易斯也有说不完的话题。

  唐小岩大多数时候都在认真听着,有疑问时,也不时的插上两句。

  至于十三,则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手中捧着路易斯大女儿的图书,看得津津有味。

  “大家把桌上的东西收一收!要开饭了。”

  陆妍妍一走进前厅,就大声喊到。

  “这么快就做好了,我还有好多问题要问路易斯呢!”

  洛景阳听到陆妍妍的喊声,小声念叨着。

  “不快呀,我都快花了半个时辰了。”

  陆妍妍将手中的盆放在了桌子上。

  “啊?就过了半个时辰吗?”

  洛景阳和路易斯聊的十分开心,压根就没留意到时间的流逝。

  “你做的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洛景阳还没来得及感叹时间的匆匆逝去,就被桌子上的两道菜肴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那浓香的味道在洛景阳的鼻尖飘过,惹得他口水直淌。

  路易斯自然也闻到了香味,他注视着两盆菜,发现与他之前在丰宴楼吃的那些菜不一样。

  但是又说不出具体的不同。

  这两道菜的香味吸引着路易斯,让他有了想要尝试的冲动。

  “这是我做的手抓羊排饭和照烧猪排。考虑到路易斯不太会用筷子,所以做了炒饭,方便他用勺子直接吃。”

  “谢谢你,你真贴心!”

  路易斯没想到陆妍妍考虑的如此周全,特意为他做的炒饭。

  而且用的羊排和猪排,都是他爱吃的菜。

  她要是做些奇奇怪怪的大齐菜,路易斯可下不了口。

  之前在丰宴楼,褚知府点的猪蹄,他还历历在目。

  他是从来不吃这种东西的。

  后来听说大齐人还会吃动物内脏,更是让他吃惊。

  虽然他不会吃,但是他尊重大齐人的饮食文化。

  要是陆妍妍真的用内脏做菜,路易斯是下不了口的。

  “来来来,快尝一尝吧!”

  陆妍妍很期待大家吃过后的评价,尤其是路易斯的评价。

  “我去拿碗,你们等一等!”

  很快,陆妍妍带着一些碗筷回来了。

  陆妍妍亲自动手,给大家盛了炒饭,每个人的碗中,都是一大块羊排。

  陆妍妍特意将羊排上的长骨留下,就是方便大家直接用手去抓。

  分好炒饭后,陆妍妍又把那盘外观出众,被摆成花朵形状的照烧猪排给平分了。

  每个人都分了几块,连吉米的那份,陆妍妍也给他准备好了。

  “陆妍妍,你为什么要给大家分好?”

  洛景阳不解的问到,这样多麻烦呀。

  “之前路易斯不是说过嘛,在大罗,大家习惯分餐,为了让路易斯吃的更舒心,咱们也试一试分餐吧!”

  “谢谢你,你真的太贴心了。”

  路易斯很是感动的向陆妍妍道谢。

  连这样的细节都考虑到了,这是真的把他放在了心上。

  他想起了自己近来学过的一个大齐的词语——宾至如归。

  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感受。

  作为一个异国人,长着一头闪亮的金色,和一双湖蓝色的眼睛。

  只要出现在并州的街头,一定会引来大家的注意。

  最初到达并州时,不少人为了将他看清楚,甚至跟在他的身后,让他非常尴尬。

  还有不少小孩子,直接指着他说是妖怪,还要拿着小棍子打他。

  这让路易斯心内非常不舒服。

  尽管面上不显,其实内心早就一片阴沉。

  路易斯很是一个非常外向,喜爱与人交流的人。

  但是在并州,总是受到异样的待遇,他干脆就窝在了甜水巷里。

  除了必要的外出,平素都懒得出门。

  他可不喜欢被围观。

  在异国他乡,总是孤独寂寞的,种种的差异,让他难以适应。

  他只得咬牙坚持。

  然而,今天遇上了陆妍妍,为了贴合他的习惯,她为他特意做了炒饭,还给大家分餐。

  这样的小小细节,让路易斯感到很是暖心。

  他在并州待了这么久,头一次有被真正的尊重的感觉。

  “路易斯,尝尝看吧!看看我做的大齐菜好不好吃?”

  陆妍妍将分装好的炒饭和猪排放在了路易斯的面前,又给他递了一把勺子。

  路易斯接过勺子,愣愣的看了看眼前的炒饭和猪排。

  这两样东西,闻起来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味道如何。

  他首先挖了一勺炒饭,放进了嘴里,细细咀嚼。

  啊!这滋味,太好吃了。

  路易斯享受的眯上了眼睛,原本纠结的眉毛也舒展开了。

  “怎么样?好吃吗?”

  陆妍妍追问到。

  “好吃,太好吃了,原来米饭可以这么好吃。”

  路易斯连连夸赞,向着陆妍妍竖起了大拇指。

  他之前吃过几次米饭,都觉得寡淡无味。而今天的米饭,却异常的鲜香可口,让他只想一口接着一口吃下去,不想停下来。

  吃过米饭,路易斯又拿起了羊排,小小的撕咬了一口。

  鲜嫩多汁的羊肉在他的口腔里旋转,让他又咬下了第二口。

  这羊排,又嫩又鲜,没有丝毫的异味,路易斯太喜欢了。

  陆妍妍看着路易斯一脸享受的表情,就知道他很喜欢这道手抓羊排饭。

  “这个猪排,也尝一尝。”

  陆妍妍指了指裹着料汁的猪排。

  路易斯看着切成长条的猪排,有点无从下手。

  筷子,他不会用。

  用勺子也挖不起来。

  陆妍妍看出了他的窘迫,立刻拿出了几根竹签子,放在了路易斯跟前。

  “用这个吧!”

  这是陆妍妍特意给路易斯削好的竹签子。

  之前在厨房旁边的小院子里,她看见了一小丛竹子。

  考虑到路易斯要吃猪排,肯定不太方便,便动手给他削了一些竹签子。

  “你可真是太贴心了。”

  路易斯再次为陆妍妍的细心所打动。

  拿起竹签,路易斯叉起一块猪排,轻轻的咬了一口。

  一入口,就感受到一股酸甜的滋味。

  再咬上一口,那外脆里嫩的猪肉,让他欲罢不能。

  路易斯快速的把第一块猪排吃完了。

  “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猪排。”

  猪排是他从小到大,经常吃的东西。

  他原以为不会有那个地方的猪排,会做的比大罗更出色。

  谁知道,他竟然会在大齐,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猪排。

  这猪排,比他吃过的所有猪排都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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